9月16日记者获悉,陕西省第四轮“316工程”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日前印发,提出到2025年,力争全省70%以上的学校(幼儿园)达到“316工程”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。

学校督导评估“316工程”是陕西省教育督导体系中督学职能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,从2009年开始,陕西省围绕学校发展水平、素质教育、教育质量提升等主题,已连续12年实施三轮,成为陕西教育督导的有效工作载体和特色名片。

2025年力争全省70%以上的学校(幼儿园)达B级以上水平

方案明确,对所有基础教育学校(幼儿园、义务教育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,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)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价。到2025年,力争全省70%以上的学校(幼儿园)达到“316工程”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。

第四轮“316工程”的主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,主要内容包括坚持优化内部管理、提高教(保)育质量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、促进学生(幼儿)全面发展、提升办学(园)条件、彰显发展特色等7个方面。具体评价标准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查看。

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规模,组建学校督导评价组,对学校进行实地评价,原则上每所学校入校评价时间不少于2天。在督导评价过程中,分组采取听取汇报、座谈访问、实地检查、查阅资料、推门听课、学科测试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,对教师、家长和学生分别采取随访、座谈、问卷等方式,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关注学校发展、教师发展、学生发展  

将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。坚持静态现状认可与动态发展评价相结合,终端结果认可与过程考察相结合,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。关注学校发展、教师发展、学生发展,科学判断各级学校为提高办学水平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。

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。既关注县域、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,又注重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差异性和多样性,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。

在构建多方参与、统筹优化、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的同时,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,激发内生办学活力,促进学校及时主动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
督导评价结果不合格学校限期整改提升

我省明确,中小学校(幼儿园)要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,提升办学治校和发展素质教育能力的重要指导,作为办学情况诊断、教育重大决策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参考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(幼儿园)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和校园长年度考核、选优树模、评先晋级、表彰奖励、政策支持、资源配置、民办学校年检、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
市、县(区)政府每年通报一次督导评价结果,并对提升明显、评价结果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,对督导评价结果不合格、教育教学质量下滑明显的学校,要予以限期整改提升。对校长履职不到位、整改不力的,依据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,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