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孩子高速公路嬉戏,家长不能只当儿戏

分类:教育资讯 时间:2023-01-04 来源:蒲公英评论网 作者:李健

近日,衢州高速交警接指挥中心警情,G3京台高速福建方向江山段,有4名小朋友多次横穿中央护栏,并在车道内玩耍嬉戏,期间有过往车辆为了避让,紧急踩刹车。(1月3日澎湃新闻)

高速公路上这一突发警情,着实让人心惊胆战,4名小朋友多次横穿中央护栏,在车道内玩耍嬉戏,过往车辆为了避让,积极踩刹车踩到冒烟。

要知道,四名熊孩子未经许可上高速公路嬉戏是一种违法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:“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明确:“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,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。”

高速公路属于高度危险区域,不是可以随便嬉戏的游乐场所,进入高速公路,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,而且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,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,往往来不及反应,刹车避让不及时极易酿成惨祸,更有甚者,还会引发追尾事故,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损失。行人在高速公路上遭遇车祸的悲剧也时有发生,2022年10月28日,G75兰海高速南宁往北海方向一路段发生一起悲剧,一名老人因横穿高速公路被疾驶而过的车辆撞倒当场死亡。

随着寒假的到来,不少孩子离开老师的视线回到家里,因年龄所限,孩子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,自身安全意识不强,寒暑假是孩子安全事故的高发期,家长作为孩子安全教育的第一老师和责任人,要主动承担起看护教育的责任,教育孩子远离水、火、电等危险源,高速公路附近的家长特别要提醒孩子不能擅闯高速公路。家长必须明白,今天的疏漏,有可能就是明天血的、甚至生命的教训。只有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,远离危险,孩子才能拥有幸福,享受美好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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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系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,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,扬州市杂文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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